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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:第八批符合《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》企业名单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0-12-17  作者:鑫椤资讯
   根据《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》等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规定,经专家审核及现场核查,现将拟公告的符合《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》企业名单(第八批)、《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》企业名单(第四批)、《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》企业名单(第一批)、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》企业名单(第二批),以及变更废钢铁加工行业公告名称企业(2家)、撤销行业规范公告资格的企业(14家)名单,予以公示,请社会各界监督。
如有异议,请于2020年12月29日前反馈我部(节能与综合利用司)。
联系人及电话:艾崇 010-68205360
传真:010-68205337
电子信箱:zyzhly@miit.gov.cn
 
关键词: 废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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